提及“金融”大家都不陌生,这个词涵盖资金融通的各种状态,而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也是不言而喻的。在发达的货币信用经济或金融经济下,金融的运行表现为价值流导向实物流,货币资金运动导向物质资源运动。
金融产品的运作主体除了银行、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之外,信托机构作为后起之秀,在金融市场中为社会的投融资需求构建了良好平台。信托,信而托之。信用作为市场交易关系的粘结剂,在信托活动中表现得尤为重要,尤为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市场经济体系中信托业的运行态势与发展趋向,不仅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效能的体现,也是市场主体信用、素质、效果的体现。
信托业曾在2007年至2012年经历了第一次大爆发,这一时期是信托公司刚刚重新登记完成,百业待兴,但是信托业务的良好功能首先在银信合作中被发掘,主要是充当银行规避监管、表内资产表外化的重要工具,彼时四万亿经济刺激后,货币政策收紧,信托作为银行之外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作用得到彰显,包括房地产信托、政信信托在这一时期也得到较快发展,因此也可以看到这一时期监管政策更多聚焦上述热点领域。到2013 年至2016年上半年,这时信托业发展面临“五期叠加”的外部经营环境考验,实体企业经营绩效显著下滑,信用风险显现,信托项目兑付压力增大,极大冲击了行业发展基础,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的99号文下发,信托公司股东承担流动性支持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同时,信托业面临的另一个重大挑战来源于资管行业的全面开放,从2012年开始,券商资管、保险资管、基金子公司、期货资管面临更加宽松的监管环境,信托业面临更加激烈的资管行业竞争,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方面与信托公司形成非常直接的竞争,而在股票质押、证券投资等业务方面券商、公募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亦有很大优势。在多种因素的冲击下,信托行业发展明显放缓,行业内各信托公司分化加剧,尤其是部分信托项目兑付压力较大的信托公司持续面临监管、流动性等因素制约,与行业领先公司的差距越来越大。
2016年下半年至今,信托业经历了明显复苏的过程,信托资产规模增速加快,经营业绩有所改善。这主要在于强监管下,基金子公司、券商等通道业务受到证监会的更大限制,房地产调控政策中,房地产信托调控并没有明显收紧,加之债券等融资渠道收窄,房企、上市公司融资需求回流信托渠道明显,传统信托业务得到一定提振。但是,这一轮周期并不是新周期的开始,只是监管政策导致的融资需求再分配和资管行业业务结构再重构,这为备受压制的信托业获得了更多的结构调整的时间,当然此轮周期可能随着资管行业监管政策统一以及监管政策普遍收紧而面临反转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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